13只重要货币基金确定:基金经理不得少于2人,绩效不得与规模挂钩

今日,首批13只重要货币基金名单出炉!2023年5月16日,中国证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而证监会于近期开展了评估工作,现确定以下13只货币市场基金产品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

从名录来看,13只重要货币基金分布在天弘、易方达、南方、汇添富、工银瑞信、华夏、广发等7家公募。

《暂行规定》中明确:货币市场基金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2000亿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5000万个;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符合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特征的其他条件。

从规模来看,截至2023年末,今日公布的13只重要货币基金中有3只规模超过2000亿元,分别是天弘余额宝、易方达易理财、南方现金通;而汇添富全额宝、华夏财富宝、工银添益快线、广发天天利、工银现金快线的规模也超过了1000亿元。



《暂行规定》则明确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附加监管要求,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长期稳健的经营和投资理念,确保自身投资研究、人员配备、系统运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与危机应对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规模相匹配,不得盲目扩张基金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少于2人。在薪酬考核方面,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的考核评价、薪酬激励等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相挂钩。

在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指标方面,也需要满足多项要求。例如,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15%;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规模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投资组合的杠杆比例不得超过110%。



货币市场基金交易行为管理方面,《暂行规定》指出,审慎确认大额申购申请,避免出现接受单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持有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5%的情况。

而在风险准备金方面,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每月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中计提的风险准备金比例不得低于20%。

证监会表示,根据《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目前,相关基金管理人和产品均已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做好相应调整和准备工作。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相关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监管要求,提高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风险防控与处置能力;二是对基金管理人上报的货币市场基金定期开展评估,适时更新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名单并按规定公示;三是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做好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工作,促进货币市场基金更加安全、稳健运行,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暂行规定》有利于保护低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相对于其他资管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具有着投资者数量庞大,风险偏好较低的特点。部分规模较大的货币规模基金如出现风险事件,或将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暂行规定》提升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安全要求,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有资深公募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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