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

乐居财经 张林霞 2月18日,天安新材(603725.SH)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据悉,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另悉,拟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剩余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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