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城镇住房保障能力全面加强
原标题:青海城镇住房保障能力全面加强
近10万名群众在家门口受益
2月1日,记者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青海坚持促发展惠民生,积极破解城镇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切实发挥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民生兜底作用,2023年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41万户、加装电梯102部,近10万名群众在家门口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为民情怀。
青海全面落实改革任务,扎实做好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保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917套,初步构建起多渠道保障的园区企业用工住房体系。西宁市城中区、城北区和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评为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督查激励地区。实施2134套城镇棚户区改造,推动棚改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目标导向,印发《青海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负面清单(试行)》,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高质量发展,出台《加快推进公租房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强化公租房信用体系建设,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扎实推进,摸底调查率100%。同时,全年发放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6348户,发放率107%。
持续优化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额达4.11亿元,有效满足了不同群体的租房需求,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13项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4项服务事项做到“一事一办”,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得力,逾期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近10万名群众在家门口受益
2月1日,记者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青海坚持促发展惠民生,积极破解城镇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切实发挥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民生兜底作用,2023年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41万户、加装电梯102部,近10万名群众在家门口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为民情怀。
青海全面落实改革任务,扎实做好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保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917套,初步构建起多渠道保障的园区企业用工住房体系。西宁市城中区、城北区和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评为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督查激励地区。实施2134套城镇棚户区改造,推动棚改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目标导向,印发《青海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负面清单(试行)》,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高质量发展,出台《加快推进公租房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强化公租房信用体系建设,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扎实推进,摸底调查率100%。同时,全年发放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6348户,发放率107%。
持续优化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额达4.11亿元,有效满足了不同群体的租房需求,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13项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4项服务事项做到“一事一办”,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得力,逾期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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