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在国新办1月25日举行的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与四位主要业务司局负责人回应了房地产政策、中小银行风险形势、普惠金融监管、金融对外开放等市场热点问题。

其中,就做好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服务方面,肖远企表示,支持各地政府和住建部门,因城施策进一步优化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指导督促银行更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融资需求。

继续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

一段时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从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综合施策,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这些政策措施对于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稳住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已经并且正在发挥积极作用。”肖远企表示,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影响,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也息息相关,金融业责无旁贷,必须大力支持。

肖远企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现有的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保持房地产信贷整体稳定,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和发挥金融力量。

肖远企透露,近期还将重点开展四项主要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二是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要求;三是继续做好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服务;四是指导和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平急两用”重大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建设,并且要求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肖远企表示,将召开相关工作部署会,要求银行尽快行动起来,在地方政府牵头协调下,与住建部门一起,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形成普惠信贷统一的监管口径

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也将得到进一步增强。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全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推动完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会同有关部门稳妥推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制造业金融支持举措,指导金融机构落实落细各项政策要求,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支持力度,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司长郭武平透露,今年,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落实好普惠金融大文章要求,综合小微企业、涉农主体、民营企业贷款,形成普惠信贷统一的监管口径,开展考核评估和数据披露,同时明确监管重点。

具体举措包括: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聚焦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信贷投放节奏,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这两个领域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发展首贷、续贷,续贷要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尽续,鼓励与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款;逐步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等。

更注重外资投资综合素质

就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肖远企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推出了50多项金融对外开放措施。取消了外资股份比例限制,包括取消外资参股、收购、增资金融机构的股权比例限制。现在,外国资本可以持有银行保险机构100%的股权,实现完全控股。

目前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里关于金融业的相关限制措施也已经完全清零,外资数量型准入门槛也大幅减少。“过去有一些对外资银行、外资保险机构总资产规模的要求,对他们有母国经营年限要求,现在都已经取消,更注重外资投资综合素质。”肖远企说。

肖远企表示:“我们会进一步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协议中金融领域相关规则,继续坚定推进金融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在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欢迎各类外资机构和长期资本来中国展业兴业。”

严防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

就合力做好中小银行的改革和风险防控,不断提升中小银行经营管理水平方面,肖远企表示,要重点从五个方面发力。

包括:强化公司治理,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优化股权结构,规范公司治理主体的履职要求,建立相互制衡、运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特别是要严防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严防利益输送和违法违规的关联交易;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按照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三个过硬”的标准,选配选优地方中小银行的高管和关键岗位的重要人员;督促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等。

肖远企表示,对于不顾风险,盲目求快求全的诱惑,中小银行要有抵制和抗拒的意志和能力,要开展差异化、特征化经营,把自身独特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中小银行在当地对客户非常熟悉,这一优势一定要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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