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委公布一揽子改革举措 减轻科研人员申请与评审负担

获悉,为聚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人才培养,持续提升资助效能,国家自然基金委将在2024年推出六大改革举措。其中,放宽女性申请“杰青”的年龄限制、持续优化申请要求、减轻申请与评审负担等内容备受瞩目。
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今天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自然基金委)获悉,为聚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人才培养,持续提升资助效能,国家自然基金委将在2024年推出六大改革举措。其中,放宽女性申请“杰青”的年龄限制、持续优化申请要求、减轻申请与评审负担等内容备受瞩目。

第一条举措是深化人才资助体制机制改革:开展“杰青”项目结题分级评价及延续资助工作,确定评价等级作为“杰青”项目负责人科研表现的评价参考,同时择优遴选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第二个五年滚动支持,资助强度加倍,构建对优秀人才的长周期稳定资助机制。

其中强调,将女性申请“杰青”项目的年龄限制放宽到48周岁。在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中单设赛道,专门资助最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年轻科研团队。继续试点对优秀博士研究生、本科生的资助,坚持“少而精”,为构建高水平基础研究队伍提供“源头活水”。

事实上,这一举措今年7月审议通过时就曾引发关注。当时,国家自然基金委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女性科研人员支持情况汇报,审议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女性科研人员支持的建议。会议明确,从2024年起,将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年龄限制由45周岁放宽到48周岁。

此次公布的举措还提到,要试点推进临床医师科研评价体系改革,向港澳地区依托单位开放“杰青”项目,将“优青(港澳)”并入“优青”项目,继续开放青年基金项目,“杰青”“优青”、青年基金项目对于港澳地区和内地依托单位采用同样的资助模式和评审标准,同台竞争。

第二条举措是不断完善多元投入机制: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试点对加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广西、海南、贵州、云南和甘肃等9个基础研究薄弱的地区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进一步拓展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行业部门设立联合基金资助规模,扩大社会和个人捐赠的范围,不断提升联合基金资助效能。

三是优化分类申请与评审模式:将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简化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研究属性。“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分类评审的项目范围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

四是持续推进国际(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构筑基础研究国际合作平台,稳步开展全球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加强海峡两岸及与港澳伙伴的合作交流,推进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启动国际科研资助部的资助工作,创造更适宜的开放合作科研资助平台,推动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五是持续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稳步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对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六是持续优化申请要求,减轻申请与评审负担。举措提到,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取消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和地区基金不允许博士后研究人员变更依托单位的限制。申请以下类型项目时,研究期限由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自动生成: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地区基金、重点项目、“优青”项目、“杰青”项目、创新群体、基础科学中心、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研仪器项目和重大项目。

国家自然基金委进一步强调,严明评审纪律,深入推进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遵循“正面引导、极限防守、严肃惩戒”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覆盖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全流程的防范整治评审专家被“打招呼”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切实强化监督、抓好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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